中国红十字会与国际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与国际红十字,第1张

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红十字国际会议通过的《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规定国际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1.维护和传播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

2.承认新组建或者改组的符合条件的国家红十字会,并将这一承认通知国家红十字会;

3.承担《日内瓦公约》赋予的任务,努力忠实执行国际人道主义法,接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诉讼;

4.在国际和非国际武装冲突或内乱中以中立身份从事人道主义工作时,努力确保保护和援助遭受此类事件的受害者;

5.保障《日内瓦公约》规定的中央追查局的活动;

6.武装冲突前,与各国红十字会合作,致力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的准备;

7.解释和传播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并促进这种法律的发展;

8.开展红十字国际会议委托的工作。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680381.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7-11
下一篇 2022-07-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