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放的人

古代流放的人,第1张

流放有多可怕?为什么古代女性宁愿死也不愿流放?(关注葛大小姐,每天的历史故事!)看过古装剧的人大多都知道这样一个情节:一个官员犯罪,人头被砍,朝廷派人抢劫,把家人全部流放,官员的家人痛哭流涕。边肖曾经认为她的家人哭是因为他们被杀了,很伤心。后来她才知道,是流放的惩罚让她哭了,尤其是女性家人更是哭得死去活来。边肖认为活人比死人好,那么流放有多可怕呢?为什么古代女性宁愿死也不愿流放?

1.什么是流放?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偏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押送已经被判刑的人到偏僻或偏僻的地方,来惩罚罪犯,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流放作为一种刑罚,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放刑在中国起源很早,自古就有,只是零星出现。秦汉时期逐渐形成制度,直到南北朝后期,流放开始进入五刑制。隋唐时期,正式确立了监、杖、狱、流放、死刑五刑制。从此,流放之刑正式出现在中国刑罚史上,并一直影响着晚清。

中国古代法制中有鞭笞、杖打、流放、死刑“五刑”,一直沿用到明清。最轻的是鞭笞,也就是只鞭打血肉。重点是杖刑,就是用棍子打可能会让你很多天下不了床。如果罪行太大,可能会被判入狱,然后被判流放,也就是发配边疆。如果罪行大到杀不死,老百姓义愤填膺,适用死刑是不够的。其中,流放刑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死缓。

古代流放之后,由于交通条件的限制,三千里的流放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有些人哪儿也没去就被折磨死了,再也见不到家人了。幸好他在边疆填了军,因战功而被赦免。运气不好,水土不服,死亡,然后连自己的祖坟都进不去,这也是很多人宁死也不接受的原因。

2.古代被判流放一般流放到哪里?《尚书》记载:“公刘作幽州”。《史记》也记载尧舜时期的流放地是有陵和崇山,大概在今天的北京、甘肃一带。这些流放地似乎还在国家的中心地带,但在当时被视为最远的四极。

秦汉时期的流放地是房岭,也就是现在的湖北房县,后来又进一步扩展到今天的酒泉、敦煌一带。到了宋代,西北地区被定为流放地,却为罪犯逃往塞外提供了便利,所以后来被流放到今天烟台和两广的沙门岛。

明朝流放的基本原则是“南人送北,北人送南”,即如果你是北方人,就流放到湖广;如果你是南方人,你会被流放到东北。一句话,你不能让囚犯感觉更好。

秦朝以前,流放的期限是十二年到无期;南北朝时期改为最长6年;唐朝以后,缩短为三年。

3.古代朝廷为什么要实行流放刑?它的目的是什么?第一,免费劳动力,为国家开荒种地,增加收入。中国古代人口稀少,加上医疗条件差,战争中死的人也有,所以人口很缺,劳动力也很缺。流放这些罪犯而不杀死他们,既惩罚了罪行,又增加了劳动力。另外,流放地大多是鸟不拉屎的无人之地,连边防军都不想驻扎。过去流放的罪犯都是自由劳动者,负责为国家开垦土地,既可以节省国库的支出,又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

第二,朝廷的政治需要。流放可以显示朝廷的“仁慈”和“宽容”。流放犯人可以表现出一个皇帝的善良和仁慈,让天下的人都善良和人道,这对皇帝的名声非常好。其实对于皇帝来说,流放不仅可以收买人心,还可以增加过年的收入。为什么不呢?我

第三,流放是朝廷保卫边疆、殖民的政策。古代得中原者得天下,但中原王朝的边疆地区汉人较少,防御压力较大。所以国家总是想办法把一部分内地人迁移到边境地区来愿意守边,但是这些人远远不够。再加上迁徙的成本非常高,所以把罪犯流放到边境地区成为一项长期政策,以增加汉人的比例。我们知道,边境地区,要么是少数民族杂居民风彪悍,要么是环境恶劣人烟稀少。俘虏被流放到这些地方后,会被安排到这里定居田地,开垦荒地,以加强对边境地区的控制。

第四,充实边防军,保卫国家。因为古代劳动力不足,军队紧缺,尤其是戍边的军队。因为地处边陲,荒无人烟,又经常被外地入侵,很多士兵都不愿意守边。流放放逐是普通流放的升级版。朝廷用俘虏充实军队,既惩罚了犯罪,又加强了军队,加强了边防。为什么不做呢?

3.为什么古代女性宁愿死也不愿流放?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比男性低,尤其是女囚。男性流放犯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女性流放犯体力不如男性。他们只能做一些洗衣做饭的粗活,做不了那些苦力。而且大部分女囚被流放后,都被送到边境,那里常年驻扎着军人和士兵。在一个荒凉的地方,生活很无聊,一年四季都没有异性。女囚一旦被送到军营,就真的减少了。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是:

第一,白天需要做营房的后勤工作,洗衣服,做饭,缝补士兵的破衣服,没有休息的权利,比奴婢还要辛苦。不仅如此,他们还肩负着日常简单的医生事务。士兵经常受伤。他们必须学习基本的穿衣、煎药和照顾士兵的日常生活。她们是军营里最底层的侍女,要学会做各种杂活。

第二,到了晚上,大部分会被士官虐待,因为他们大多是罪犯或者罪犯的妻女,无法反抗,没有尊严。而那些军人,因为常年见不到异性,孤独不堪,容易兽性大发,受苦的都是被流放的女囚。

第三,古代的“卖淫”制度。被当成“妓女”的往往是被流放的女囚。“营妓之设,言者谓慰士民者始于春秋。”意思是营妓的存在是为了安慰士民,春秋时期就开始了。勾践采用“军士巡”,管仲采用“女妓”,都是当时的叫法。汉武帝时期,卖淫成为一种制度。汉武帝下令对那些无妻的士兵建立娼妓制度,以稳定军心,鼓舞士气。妓女是自愿的,也是被迫的。被迫的是犯了罪的女犯人。没有自由,没有犯罪,根本逃不掉,只能被分配。

所以历史上的流放刑虽然不如死刑,但也很残酷。男人也怕被流放,何况女人?所以很多官员的妻女,如果被定罪流放,选择自杀来挽回颜面,以防止全部被流放到军营,被士兵亵渎。所以,你想死得有尊严还是苟且偷生?这是每一个流亡女性的艰难选择。古代女性重贞操轻生命,宁死也不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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