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刑官》中,钦差大臣为何斗不过地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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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提刑官》中,钦差大臣为何斗不过地方势力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前宗主权力那么大,可以执行沉池、泡猪笼等死刑。对他的人民。为什么大宋那么多钦差大臣拷问官到了乡下就被地方势力逼死?

看了《显微镜下的大明》这本书,才明白根本,这需要从古代的户籍制度说起。

朱元璋登基时,天下流民,没有户籍限制。元朝粗糙松散的管理特点,注定了他留下的烂摊子不同于前朝。为了完善户籍制度,朱元璋花了十年时间,他的理想是让统治者的意志直接落实到大明的每一户人家。

不过之前大秦帝国曾经尝试过一次,因为秦始皇要实现对国家的终极统治,所以要在每一个基层单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就连他自己也要每天复习120斤的奏章,可见他要做的工作量有多大。

高投入只能让法律更严格,期待人们守法不惹事。但效果越严格,麻烦越多,问题越多,政府不得不加大处罚力度,成本越来越高。

秦朝很快灭亡,暴政是原因之一。

此后历代王朝都吸取了这个教训。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朝廷的行政权力只延伸到县一级,再往下,政府只控制财政和军事,其他琐事由地方自行解决。这就是“皇权不次于郡县”的说法。

那么谁来解决地方事务,由地方乡绅、豪强和宗族来解决?在古代,官员即使是宰相,退休后也不会留在辖区,一般都以回到家乡为荣,这就是乡绅的由来。虽然退役了,但是他们的人脉资源不可小觑。

具体有哪些事情?比如分财产,不用先去衙门,族长会主持公道;谁带着女儿私奔,不用惊动县令,由德高望重的乡绅决定惩罚手段;修桥办学等公共事业不需要法院专项拨款。当地有钱的村官捐几轮钱就够了。

所以可想而知,族长和乡绅是当地的第一判官,处罚几个不良子弟是很正常的。即使发生了涉及他们利益的事情,比如退役的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布使等。,一起设计陷害几个钦差大臣,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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