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防控办通知,6月2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允许销售“四种药”,即退烧药、止咳剂、抗生素和抗病毒药。这意味着从去年9月开始禁用的退烧药和咳嗽药已经解禁。需要注意的是,市民购买“四类药品”仍需实名登记。
关于调整临床品种药品销售管理政策的提示单(2022年第177号)
各县(市、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群众用药需求,决定对温州市四种监控药品的销售管制政策调整如下:
一、从即日起,退热、镇咳、抗病毒、抗菌等《监测品种目录》中的4种药品。,将实行实名登记和销售政策。
二。今后,相关药品品种将根据当地疫情响应级别进行分类分级,
三级响应阶段,四类监控药品实名登记销售;
二级响应阶段,禁用名单(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测品种名单中专家意见制定)中禁用药品,监测品种名单中其他品种注册销售;
一级响应阶段,禁用监测品种目录中的药品。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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