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2019

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2019,第1张

2022南京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发布(第一批)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远路1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须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和招聘审批手续。

(六)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长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系、学院团委(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院)部长及以上、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院)部长副职及以上。

(7)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mainland China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一)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2月7日09: 00至2月15日16: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7日09:00-2022年2月16日16:00;

(三)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2月7日09:00-2022年2月1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2月7日09:00-2022年2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2月7日09:00-2022年2月1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报名人员初审后确认能够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然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 . ehallapp . nnu . edu . cn/rsfw/sys/zpglxt/log in/index . do)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我校公开招聘网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登记说明

(1)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应填写主要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以及职务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5X45)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与报考条件相关的个人信息及相关信息,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和资格复审或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2)开口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2月19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报考人员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考试时间、地点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网址:http://ZP . ehallapp . nnu . edu . cn/rsfw/sys/zpglxt/log in/index . do)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防控情况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提前公布。笔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未规定教学大纲或教材。笔试成绩达到论文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心理测试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名次和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目,不计入总成绩。通过心理测试的人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不通过,就不顶替了。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合该岗位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资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4)总成绩:考生在考试中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总分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的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党员证、主要学生干部证、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参加资格复审。

党员证明材料必须是考生所在学校组织部门或所在部门党委出具的最近六个月内的证明;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由系或系党委(不含学院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由学校团委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书应注明具体岗位及岗位起止时间(具体到月)。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体检和检查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空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时,在已通过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宣传和就业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拟聘用人员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等。总成绩并列,导致进入组织考察人数超过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当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但聘用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除外,并有上级或学校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任或交流到学校非辅导员岗位。

(三)经审批录用后,60日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关系的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电话:025-85898260

联系人:陆老师、雷老师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局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举报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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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49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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