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防控疫情新规定

合肥防控疫情新规定,第1张

合肥关于重申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告(第36号)

关于重申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何方[2022]36号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住疫情不大规模反弹的底线,高效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为防控疫情,方便疫情处置,全市各公共活动场所、经营场所、居民小区要继续严格执行扫码和“两码联查”要求,千方百计。

二、全市发热门诊、零售药店要继续发挥“哨兵”作用,对购买“一退二抗”药品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属地及时跟踪查询。

三是继续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超市、农贸市场、公交、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重点场所和封闭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常态化制度化抽检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负起责任,加强服务和监管。

四。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广大公众要坚持人、物、环境的预防,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进口货物、国际邮件“寄、运、派、取”等关键环节的消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传人风险。

5.各社区(村)和社区要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居家健康观察者的采样和服务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下一人。

六、密切关注和防控夏季各类传染病,切实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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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48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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