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第1张

重庆将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

到2020年底,全市中小学教师中优质教师交流比例达到30%。全市各区县实现交流轮岗常态化,中小学教师交流占合格人员的19%。其中,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交流占40%。

交流轮岗范围覆盖中小学,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重点在本区(县)发展

市政策规定,市区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交换率要达到合格人员的10%以上,其中优质教师交换率要达到20%。

下一步,市教委将贯彻落实新时期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双减”精神。围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将努力推进优质教师在区县的均衡配置

具体来说,重庆将进行县管用人改革。探索学区(区)竞争、跨区(区)竞争等多种形式,支持学区(区)或集团统一制定竞争上岗、职务评聘等管理办法,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切实加强交流流动政策支持。

此外,重庆还将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引导和支持区县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争、学区一体化管理等形式,保持区县教师交流的合理比例。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班等方式,推动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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