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地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条例》,经研究,富阳主城区继续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入区域为:东至古树坪森林公园及富春江城市隧道东口,南至富春江北岸线,西至江丰路、庐山大道、崔明桃园、大盘山路、秋瑾大道,北至三号运河(中水花园北侧)、北环路、金桥北路、秋瑾大道。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用房;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
(四)军事设施的位置;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农村文化礼堂和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九)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十)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附件是富阳区23家烟花零售店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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