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偿标准
1.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带薪停工期间的待遇:员工因事故或职业病需要停工医疗的,在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在伤残津贴的基础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伤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残疾人18个月,六级残疾人16个月。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3个月,8级11个月,9级9个月,10级7个月。
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丧葬补助金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10%。但是,在最初批准时,受抚养亲属的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去世工人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搬运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两个工人的证言(格式固定,答案可以用规范格式写,可以咨询劳动局)和两个工人身份证的见证人(2人)出具的旁证(证言)。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劳工合同
6、住院记录、出院小结
7、医院的诊断证明
8.药品费用清单
处理过程
1.参保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日内填写申请表,到单位所属的县医保局办理工伤备案手续。
2.参保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举证、准备材料,向兰州市人社局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由县医保局按政策办理职工死亡、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结算;办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表的审核盖章。
4.兰州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核算、残疾职工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
搬运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