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

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第1张

武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理流程一览

武汉企业新学徒培训补贴处理流程

一、备案及验收工作流程。

根据企业自身规模等实际情况,向市(区)鉴定培训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各培训机构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其中民办培训学校须经所在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市(区)墓培训机构应当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并将初审意见汇总后提交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市(区)人社部门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专家评审会,重点审核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备案材料,并组织对初步通过审核的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区)人社部门予以公布或调整。

二。培训开始申请流程。

经市(区)人社部门备案管理并公布名单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设学徒培训课程,自主选择备案管理的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制定学徒培训实施方案。大中型企业可以独立开设学徒培训课程,小微企业可以联合开设学徒培训课程。后申请材料(学徒培训实施方案、学徒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对于企业学徒培训启动由人社部门审批,学徒培训工作按计划开展,由市(区)鉴定培训机构受理企业学徒培训启动备案,在三项工作内容内告知是否受理,汇总初审意见提交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市(区)人社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申报的学徒制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备案评审结论。通过备案审查的企业可按计划开始培训,未通过备案审查的将退回备案材料,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培训过程的监督。

市(区)人社部门加强对企业新学徒职业培训过程的监管,职业能力建设处(科)和职业技能定墓机构、技术教育研究机构等部门,加大培训过程检查力度,对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且未予纠正的企业或培训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智能停止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监管工作台账,检查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学员(核对身份)、培训实施情况。

四。评估

学徒制培训采用职业资格(技能水平)鉴定与企业培训成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分别由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技能鉴定结果合格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能级证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办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完成学徒培训鉴定后,单位将根据学徒的墙体培训情况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并与培训机构共同制定毕业证书或培训证书。评估结果由市(区)考评培训机构汇总后报送市(区)人社部门存档备查。

五.资金的分配

(一)提前拨付补贴资金。企业学徒培训班备案通过审核后,可提出垫付补贴资金的申请,市(区)墓培训机构受理申请后,提出垫付补贴资金的初审意见,由局职业能力建设司会同计划财务和信息化建设司向企业垫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垫付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包括垫付资金申请报告和学徒培训班花名册,各区人社部门参照拨付垫付资金。

(二)培训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拨付。完成企业学徒培训全部计划任务后,向市(区)鉴定培训机构申请剩余补贴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学徒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不少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及其他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市(区)考评培训机构组织对企业资金报告进行初审,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市(区)鉴定培训机构由各区人社部门参照结算,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90037.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5
下一篇 2022-08-1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