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

重庆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第1张

重庆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怎么申请

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开班。企业在承接学徒培训前,应向当地(企业注册地或学徒工作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相关材料,提交开班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新学徒培训启动申请表(含培训计划);

2.学徒名册;

3.劳动合同;

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训协议(同批次可签订集体培训协议);

5.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在线申请。企业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扫描上传纸质文件(下同)。

(二)培训实施。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开班的,同级财政部门可按规定向企业垫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根据培养计划和合作协议,学校双方将对学徒进行培训和考核。已实施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鉴定。

(3)申请补贴。学徒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和考核后,企业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向同意开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材料包括:

1 .企业新学徒培训补贴申请表;

2.学生签到本;

3.培训照片及视频资料(其中,视频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申请人留存);

4.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比对,无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5.培训机构向企业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无需开具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四)补贴分配。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审核并公示相关材料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剩余补贴资金。多家企业联合举办培训的,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各参与企业。

  区县人力社保局企业新型学徒制受理机构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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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94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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