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1张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什么变化

问:与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比,2021年版有哪些变化?

答案:1。优化后的目录包含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项(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13项。

2.职业资格总量比2017年目录减少68项,减少比例为49%。

具体调整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目录下的“出入境检疫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退出目录,从业人员按照行业标准开展技术活动。

2.新增职业资格“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级评定,在医师资格下设置“职业病诊断医师”子项。

新增的职业资格项目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确实是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所必需的。

3.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将“注册设备主管”由录取类调整为等级评定类,更名为“设备主管”;

将“专利代理人”更名为“专利代理人”;

土地登记机构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职业资格”;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更名为“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等。

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

主要体现在“两退一进”

1。水平评价类技能人才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密切相关的职业种类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1年时间逐步将其他评价等级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和颁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水平评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水平评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时间表,并对退出目录后续工作作出部署。水平评价类7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两批在2020年底前退出目录。

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具体实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撤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并做好衔接工作的要求,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工作的通知》, 督促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做好职能调整,有序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转向加强质量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 在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不再负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实施。

3.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目录》中列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新增危险货物和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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