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宁户口迁入政策材料

最新西宁户口迁入政策材料,第1张

西宁城西区转业退伍军人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西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指导意见

对符合国家政策接受安置的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允许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西宁市户籍考核表》,

附加:

(一)销户证明;

(2)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3)青海省退伍军人事务厅出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

随迁配偶及子女应同时提供:

(4)结婚证;

(5)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为非亲子关系的,须有当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离休、复员、自谋职业、退休干部,只要落户手续完备合法,均可按军人身份证代码表中登记的军人身份证号落户,因为在入伍地注销户口证明材料中的落户人员出生日期与军人身份证代码表中登记的军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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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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