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永嘉县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第1张

温州永嘉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渠道

温州永嘉县从10月份开始组织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征缴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温州永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证的居民;

(2)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注册学生和儿童;

(3)随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同生活的子女;

(4)国家、省、市要求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一、保险的支付方式

(一)保险方式

1.凭户口本或居住证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付款方式

1.通过签约银行预存代扣实现缴费(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分批次征收税款,请参保人提前在签约账户预存足够资金;已经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支付的,不再重复扣缴)。

2.通过支付宝、微信“浙税社保缴费”完成缴费:

3.通过永嘉县各银行窗口完成支付。

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温州银行,永嘉县所有支行都可以办理。

4.通过纳税自助机完成缴纳。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缴费后可通过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纳税自助机查询缴费记录,获取缴费凭证。

二。资助标准发生了变化

2022年筹资标准:1450元/人(含大病保险),其中个人自筹4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990元/人。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可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报销,报销比例达到35%;同时,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高,特别是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比去年提高了20%以上。

四。对被保险人的资助是新的

贫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现役军人父母、抚恤优待对象以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不需要个人缴费,由政府买单。

五、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无需申请

我县登记在册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也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救助政策。

温州市6家公立三甲医院,包括县内所有定点医院和温州市第一附属医院,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可以直接在医院刷卡实时结算,无需申请。

六。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因各种原因不能用信用卡结算的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参保人自费结算后回县医保中心窗口报销,并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2.原始发票、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参保人申请报销医疗费用还有其他渠道吗

2022年,医保业务网点扩展到19个镇(街道)的农商行(东城、程楠、北城街道直接到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参保人可在就近的农村商业银行窗口申请报销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同时,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也可受理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

八。2022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参保人2022年度特殊疾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

九。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待遇。重复参保且已在县外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因打架、车祸等应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国外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3.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应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手续,再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报销时要提供医疗费用的原始票据和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县医保中心窗口地址:永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二楼B区

瓯北医保窗口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医保咨询电话:0577-57991299

税务咨询电话:

欧税务67351106

桥头税务57757783

上塘税务67115588

乌牛税务67394009

夏乔税务67411651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永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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