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动车新政策

温州市电动车新政策,第1张

2022温州经开区备案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最新消息

致全区非标电动自行车登记车主的一封信

各位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朋友们,

为全面规范和管理电动自行车行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已登记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七年的,禁止上路行驶。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年限不满七年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目前市场上非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多,隐藏着很多危险因素,比如速度太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和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自燃可能引发火灾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鼓励有序退出注册登记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或更换为合规车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欧菲经济开发区)鼓励提前淘汰更换非标准备案电动自行车实施方案》,从即日起,鼓励全区提前淘汰更换非标准备案电动自行车。为此,请了解以下相关内容:

(一)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2)经营范围:绿色牌照“温州防盗记录号”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以及“JK”为前两个字,已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依法取得合法驾驶证件。

(III)活跃商户:所有临时代办的收集点。登录“浙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看商户列表

(四)优惠措施:查询车辆回收、运营商活动、保险优惠等优惠内容。通过“浙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并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

*实际优惠金额以置换销售门店时的现金为准。

特别提醒: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带有“浙品码”的车辆和电池;

上牌要求“码卡合一”的数字车牌;驾驶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帽,确保文明驾驶;不得擅自改装、安装电动自行车;养成充电停车的习惯,避免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请积极参与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早日淘汰和更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你一路平安!

温州浙南产业集群(欧菲经济开发区)

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与综合改革专题班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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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3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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