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长春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第1张

长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1。浮雕物体

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包括:单位投保的各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单位或人员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2。救济的内容

减免的内容是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部分。

3。减免期

小型、中型、微型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大企业缴费减半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2月至4月。

4。起伏物体的识别

减免社会保险费三类企业的划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2011〕300号和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确定,不增加企业业务负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统筹结论作为同一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依据。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根据统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企业类型名单,与参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保方式等比对核实投保情况。,并确认一致直接采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明确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登记名单,与参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方式等进行参保身份比对核实,确认一致的直接收养。

——事业单位,根据组织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的事业单位登记名单,将参保情况与参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方式等进行比对核实。,并确认一致直接采用。

——按单位投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级社会保险局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划分为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对于相关部门无法挂牌的单位,各级社会保险局需要与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税务、工信等部门共享信息,核实完善单位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结合单位参保方式提出审核意见。

——对单位类型未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登记信息正确的单位,各级社会保险局将根据单位现有的参保登记、申报等信息数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相关数据信息以2019年底为准。现有数据信息不能满足单位规划需要的,不增加单位事务负担,实行告知承诺制。各级社会保险局根据单位承诺和承诺的单位类型提出审核意见。对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实行承诺制,由各级社会保险局根据企业实际用工和纳税情况确定。

——新开工建设项目按总承包方分类,按照项目计划建设覆盖的减收期占其计划建设期的比例减收工伤保险费。计划工期和起止日期应根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批。

批准程序

各级社保局对当地单位类型审核意见进行审核,提交省社保局,由省社保局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再报省政府审批。参保单位类型指定后,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变更保单。如有异议,参保单位可提供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总资产等材料申请变更分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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