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热点问题解答
01、职工个人缴费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答: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减半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职工个人缴费。
0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吗?
答: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适用对象。所以灵活就业人员是享受不到救济的。
03,是不是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答:只有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才能享受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减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的阶段性政策。
04,公司于2020年3月缴纳了2019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能否享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答:号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间为费用所属期间,用人单位在减免政策实施前缴纳的欠费,不属于本次减免政策范围。
05,企业需要申请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吗?
答: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实行“免填表、免申请”政策。按照原来的做法,企业要如实办理增员、减员、申报缴费等业务。企业申报其社会保险费时,如果符合减免条件,系统会自动生成减免的缴费。
06,E税局现提示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什么时候能支付它?在此期间,企业能否正常办理增员、减员业务?
答:根据广东省出台的实施意见,税务机关正在进行系统的调整。系统调整后,税务机关会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缴纳。期间,用人单位仍按原惯例办理增减申报业务,但暂不支付。
07,系统调整后,已申报但未缴纳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答:不需要。系统调整前,用人单位看到的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保费为原申报金额;系统调整后,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2月份到期的缴费将显示减少的金额,无需再次申报。
08,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已经缴纳了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他们能得到退款吗?要不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答:对于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以退还。退税“免申请”,税务机关主动发起分批退税。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征收入库且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缴费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确认完成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启动退款。根据当地退还资金的渠道,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退还。退款金额原则上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