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四类人员是什么意思

疫情四类人员是什么意思,第1张

疫情四类人员是指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的四类人员,分别指的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确诊病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无法排明确除的发热患者、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疫情四类人员是什么意思针对疫情四类人员要分类集中收治和隔离,重症患者需要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疑似患者需要实行集中隔离。如果患者的检测结果为“双阴性”,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症状,仍按疑似患者进行隔离和管理。对于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热患者,按照疑似患者集中隔离观察,并且要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四类群体人员是指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具体政策如下:2018年4月起到12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为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强调,要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三个全面”的目标:全面实现工作经常化,推动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在人权保护、民生保障的大局和格局中找准位置,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扩大救助规模,推动各级检察机关强化主动救助意识,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全面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救助申请审批机制,建立健全救助资金预算和保障机制,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和外部衔接机制等,实现工作持续发展。扩展资料:《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强调,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的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各级检察机关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形成响应及时、工作有力的司法救助体系,把群众的救助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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