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种感官来写北平秋天的水果突出血了北平秋天的水果什么的特点

用三种感官来写北平秋天的水果突出血了北平秋天的水果什么的特点,第1张

作者通过视觉、嗅觉、味觉三种感官来写北平秋天的水果。突出了北平水果色香味俱全的特点。

《北平的秋》三、四段原文:

在太平年月,街上的高摊与地摊,和果店里,都陈列出只有北平人才能一一叫出名字来的水果。各种各样的葡萄,各种各样的梨,各种各样的苹果,已经叫人够看够闻够吃的了,偏偏又加上那些又好看好闻好吃的北平特有的葫芦形的大枣,清香甜脆的小白梨,像花红那样大的白海棠。

还有只供闻香儿的海棠木瓜,与通体有金星的香槟子,再配上为拜月用的,贴着金纸条的枕形西瓜,与黄的红的鸡冠花,可就使人顾不得只去享口福,而是已经辨不清哪一种香味更好闻,哪一种颜色更好看,微微的有些醉意了!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作者老舍,北平的秋(《四世同堂》选段)《四世同堂》的创作开始于1944年。老舍对于小说的创作准备则开始于1941年,此时正是北平沦陷的第五个年头;

抗日战争进入了战略相持阶段,文学在全民抗敌、同仇敌忾的情势下,表现出统一的步调和普遍高昂的爱国情绪,老舍在这样的环境下萌发了创作一篇关于抗战题材的小说的想法。

但是苦于缺乏合适的题材故而一度搁置。直到1944年,抗战进入反攻阶段,老舍从夫人的经历中想到了一个完整的小说框架,于是开始在陪都重庆书写这部小说。小说的写作延续了4年,其间经历了抗战胜利以及作者被邀出国讲学,直至1948年,老舍才在美国完成了这部达百万言的长篇巨制。

《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认为,气味比任何力量都更能勾起人们的回忆,他写道每次闻到马德琳饼干泡茶的味道,就会疯狂地回忆起童年往事。这种触发人记忆的方式又被人称为普鲁斯特现象。相对而言,“土著”型作家更津津乐道“北平味道”,无论是在小说还是散文中,他们都爱用心绘制他们“舌尖上的北平”,某种意义上,“北平味道”已经成为“北平”文学中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

  论爱北平,老舍先生无疑是第一人。《住的梦》里,作为北平资深“土著”的老舍先生,夸其他心爱的北京来,毫不掩饰:“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这个“天堂”首先是“吃货”们的天堂:“羊肉正肥,高粱红的螃蟹刚好下市,而良乡的栗子也香闻十里”,“即使没有余钱买菊吃蟹,一两毛钱还可以爆二两羊肉,弄一小壶佛手露啊!”。

《四世同堂》里,老舍先生更是将五大官能全部调用,用工笔的手法,用心地细描北平秋天的“味蕾”感受:“良乡的肥大的栗子,裹着细沙与糖蜜在路旁唰啦唰啦的炒着,连锅下的柴烟也是香的。‘大酒缸’门外,雪白的葱白正拌炒着肥嫩的羊肉;一碗酒,四两肉,有两三毛钱就可以混个醉饱。高粱红的河蟹,用席篓装着,沿街叫卖,而会享受的人们会到正阳楼去用小小的木锤,轻轻敲裂那毛茸茸的蟹脚。”俨然美食家的老舍先生,措辞中掩饰不住对北平之秋真挚的热爱:大,是“肥大”;白,是“雪白”,饱是“醉饱”,想象那日他下笔的神情,那脸一定是带着幸福的迷醉的,喉结滚动,或者还,作吞咽状。

 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的林海英自3岁即随父母迁居北平,这里一草一木都深深烙进了她的记忆,成为她台湾之外的另一个精神上的故乡,于是有了饱蘸深情的《城南旧事》。在散文《北平漫笔之秋的气味》中写道:“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和炒栗子的香味了!”和土生土长在北平的老舍一样,林海英对北平的回忆中,念念不忘的也是“舌尖上的北平”:“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民以食为天,在“吃”面前,大抵顾不上优雅和风度:“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然而,经过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烤肉的香味”………

 入秋后北方天气转凉,肉食可助御寒,吃烤肉遂成为北方入秋后的经典小吃。吃烤肉是一种市井化的习俗,是“士大夫阶级”所体会不到的。张恨水的《风檐尝烤肉》,与其说是篇北平回忆录,不如说是一篇美食评论。对美食的讲究丝毫都不输写《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张恨水看来:“吃这种东西,不但是尝那个味,还要领略那个意境。”烤具是特殊的:“一个高可三尺的圆炉灶,上面罩着一个铁棍罩子,北方人叫着甑(读如赠),将二三尺长的松树柴,塞到甑底下去烧。”切肉也是要讲究的:“将牛羊肉切成像牛皮纸那么薄,巴掌大一块(这就是艺术),用碟儿盛着,放在柜台或摊板上。”吃的姿势是奇怪的:“将长袍儿大襟一撩,把右脚踏在凳子上。”吃法也是独特的:“你夹起碟子里的肉,向酱油料酒里面一和弄,立刻送到铁甑的火焰上去烤烙。但别忘了放葱白,去掺合着,于是肉气味、葱气味、酱油酒气味、松烟气味,融合一处,铁烙罩上吱吱作响,筷子越翻弄越香。”吃烤肉成为街头的一处诱人的市井风景:“松火柴在炉灶上吐着红焰,带了维绕的青烟,横过马路。在下风头远远的嗅到一种烤肉香……”

除了烤肉,还有各色消闲小吃。冰心在《北平之恋》写道:“漪澜堂和五龙亭以及沿着北海边的茶座,一到晚饭后,游客使坐满了。”或带全家大小,或邀二三知己:“安静地坐着,慢慢地喝着龙井香片,吃着北平特有的点心碗豆糕,蜜枣,或者油炸花生……”

                      文人笔下的北平之秋之二:“故都的秋”

    从外省迁居北平的文化人,因地理气候的疏离感,时局的忧患感,新旧文化转折期的冲击等等,对北平的记忆夹杂着更复杂人生、文化体验,和土著作家不同,“异”的疏离感密密地侵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温凉的“北平之秋”恰与他们的心灵温度与产生了某种契合,在他们心中“询唤”出一个落寞的“故都”来。一个“故”字道出了五四新旧交替的夹缝中的文化人复杂缱倦的历史心态。

      林语堂出生厦门乡村牧师家庭,生性平和,旷达潇洒。办《宇宙风》和《人间世》时倡导“幽默”遭鲁迅先生的微词:“在风沙扑面,虎狼成群的时候,谁还有这许多闲工夫,,来赏玩琥珀扇坠,翡翠戒指呢。人们所要的,必须是匕首,是投枪……”。但,这个“立黄昏,问粥可温”的绅士型含蓄男人似乎并不竭力辩驳,或者幽默也同样是苦闷的象征和疏导吧。

 

        在《秋天的况味》中他写到:“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

       作为旅羁旅人,客居他乡,对北平秋天的感情,远非土著作家老舍的炽热:“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烟上的红灰”是一个颇具个性的意象,“红与灰”是落寞裹着热烈,惨淡下里透出“宏毅”和阔达——“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可成为林语堂的文化人格自况。

      集战士的激烈与江南士人的优雅于一身的郁达夫,作为新文化发源地和古都的北平显然是他的精神家园。因而,虽是外乡人,对北平的爱并不亚于老舍,只是情绪调度不同:“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跟老舍热烈的“天堂”般的感受显然迥异。

       写于1934年的《故都的秋》中,郁达夫以旧式文人的做派来体验北平之秋:“租人家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他的心态是闲适的,并调度了“全官能”感受——味觉,视觉,听觉,触觉——“完全浸入”式地状写“寂寥”这一兼具时令、时代、地域特色的景观和情绪:看“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青天下训鸽的飞声”,感触槐花的温软——“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北平之秋在他笔下,俨然一副静物画:“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质直,激切,气质更接近于鲁迅,却又带着几分浓郁的士大夫习气,是郁达夫鲜明的个性气质,敏感而多愁,悲秋自然是不免的了,1936年的《北平的四季》中,他似乎提前觉察到“那一种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在北方似乎也更觉得要严肃,凄凉,沉静得多”,深切体会到“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

         生活在上海十里洋场的上海作家叶灵凤,作品是“海派”气质的,通常被划入“新感觉派”,其作品充满的诱惑的肉感,然而,关于北平之秋的书写,却是地地道道的“京派”作风。在《北游漫笔》里写道:“立在海上这银灯万盏的层楼下,摩托声中,我每会想起那前门的杂沓,北海的清幽,和在虎虎的秋风中听纸窗外那枣树上簌簌落叶的滋味。”

        “海派”的叶灵凤,在北平的秋面前,洋场阔少的时髦做派倒是剔除殆尽,倒显郁达夫式的“旧派”气象,“北平之秋”,唤出了他的传统文化人格:“我想象着假若到了愁人的深秋,在斜阳映着衰柳的余晖中,去看将涸的水中的残荷,和败叶披离的倒影,当更有深趣。假若再有一两只禹步的白鹭在这凄凉的景象中点缀着,那即使自己不是诗人,也尽够你出神遐想了。”

     五四新文化象征的鲁迅先生,其笔下的北平之秋则一扫旧文人的气息,更多的是西方现代派的色调。北平之秋成全了鲁迅式的修辞与句法:“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枣树这一典型的北平植物,进入鲁迅先生1924年写的《秋夜》后,纳入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颇具个性的“现代性景观”,鲁迅先生赋予了这北方最寻常的植物以“时代先锋”的象征意蕴:“最直最长的几枝,却已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眨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带刺的枣树由此成为鲁迅先生战士人格的化身。

北平秋天之美,神在“舌尖”,魂在“故都”,而形在“秋色”。谈及北平之秋,鲁迅先生曾在《北京的秋》写道:“秋天的月,无论是瘦弱的,还是丰满的,总是最明亮的……俯瞰北京古城的色彩。紫禁城的红墙、金色的琉璃瓦、深红的廊柱、墨绿的古柏、汉白玉的雕栏……这些色彩总是异常分明。”

文章一改其散文的阴郁色调,出现了少见的明丽色彩。北平的“秋色”又以“红叶”为经典性景观。林语堂也在《秋的况味》中写道:“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不足为奇,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假如说,林语堂和鲁迅这些民国时代的文化人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虽则明丽,然而多少带着那么时代隐隐的悒郁,那么跨过民国走进新时代的文化人,他们笔下的“秋色”则明艳了许多。

某种意义上,是出于对一个新型社会充满憧憬,这些文化人调亮了他们的心灵色调。戏剧家焦菊隐在《西望翠微》也写到:“去年深秋的时节,才迁居此地,日日看枫叶鲜红的小岛上,拱立着老松两株,平波的燕舫湖中,浮着石船,仿佛在飘摇。每当月明如水的时候,我便伫立在舫上,水中的浮影映着我眼珠晶莹,月光下面的松柏,都似仙侣。或者在朝日未出之前,看灰云的幻变;不久一轮鲜红的旭日,笑在塔后,这时候,回头斜睨山光,真似浴后的香妃。”

 民俗学家钟敬文写于一九五六年的《碧云寺的秋色》更直白地宣称:“让古代那些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去对叶子叹息或掉泪吧!我们却要在这种红、黄、赤、绿的自然色彩的展览中,作一个纵情的、会心的鉴赏家!”。

同样发表于一九五六年的杨朔的《香山红叶》则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写北京红叶:“红叶就在高山坡上,满眼都是,半黄半红的,倒还有意思。可惜叶子伤了水,红的又不透。要是红透了,太阳一照,那颜色该有多浓。”他认为美的不是自然界的红叶,而是那些饱经沧桑、从旧中走来并在新社会重新释放活力和激情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他的向导:“也有人觉得没看见一片好红叶,未免美中不足。我却摘到一片更可贵的红叶,藏到我心里去。这不是一般的红叶,这是一片曾在人生中经过风吹雨打的红叶,越到老秋,越红得可爱。”

当代作家笔下的北京“秋色”则要“现实”许多,写实而白描,没有附着过多的隐喻色调,如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中回忆母亲:“她总是看着我,轻轻地跟我说,‘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母亲是喜欢花的……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

 

 

 

故都的秋不叫北平的秋,是因为郁达夫从杭州重新回到北平,这里面有离开北京十年的感慨和怀念,也有对北京的深刻感情。故,有历史悠久,年湮代远之感,也有思念故人怀念故乡之情,同时,也有一种繁华退尽,荒凉落寞的意绪。故都指明描写的地点,不是现代繁华的首都北京,而是有着文化底蕴的文明古都。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他更怀念"以前的都城"-----北平所以,用故都而不用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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