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1张

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来了!有这些最新要求→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书超

近年来,在基金行业大发展的过程中,爆款基金受到全民追捧,明星基金经理备受市场关注,diss人气颇高的基金行业声誉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月17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和团队开展此项工作,由一名高管牵头。同时要求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指定代言人,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位公募高管表示,协会发布的《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与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是一脉相承的。进入25万亿规模的国内公募基金业,需要培育行业文化,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基金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声誉管理,讲求情怀、专业和积极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募基金业的稳定和深远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起草“准则”遵循三项原则

6月17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发布公告称,为完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行业声誉约束机制,维护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借鉴国内外监管经验,结合中国基金行业实际,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在起草说明中,详细阐述了起草《准则》的三项原则:

第一,借鉴其他金融行业的经验,充分考虑行业惯例。在比较分析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声誉风险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基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体系。

二是提高时效性和有效性,层层落实组织责任。明确协会的职责,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责任和义务,督促其及时有效地执行《指引》。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自律经验,完善声誉风险监测、评估、应对和处置机制,明确行业合作和自律管理措施。

要求公开发行高管带头

建立健全制度,任命代言人

根据上述指引的要求,指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框架、组织职责等。研究基金公司的声誉风险,要求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基金公司的自律管理。

《指引》共28条,分为5章。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明确了声誉风险的定义和管理目标。

声誉风险是指投资者和社会舆论因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言论或外部事件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负面评价,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培养员工的声誉风险意识,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防控声誉风险,妥善处理声誉事件。

第二,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和各级组织的职责。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部门或者团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并由高级管理人员牵头。

第三,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机制,并明确具体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应当完善新闻工作、舆情监测、分析评估、责任追究和信息保存机制。

第四,明确自律管理事项。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重大声誉事件发生后履行报告义务;明确协会可以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对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指引》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基金管理公司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第五,明确工作人员的定义。

员工是指以公司名义参展的人员,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明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管理人参照本指引执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显然,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需要参考该指南来管理外包和借调人员的声誉风险。

事实上,早在《指引》发布之前,今年4月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对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上述意见提出,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品牌建设和声誉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打造“百年老店”,坚持情怀、专业、守正理念、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切实摒弃短期导向、规模情结、排名偏好,坚决纠正基金管理人明星化、产品营销娱乐化、基民投资粉丝化等不正之风。

同时,《意见》还强调,“督促行业组织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行业声誉。”

一位公募高管表示,要求基金公司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符合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这将有助于员工坚守职业道德,积极维护行业整体品牌和形象。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只有通过苦练内功,强化使命和责任,积累良好的行业形象和声誉,才能获得全社会的信任。也可以在帮助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服务实体经济、为老百姓提供普惠金融产品等方面继续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乔伊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享有本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的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26828.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9-07
下一篇 2022-09-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