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有房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在无锡有房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第1张

无锡有房的原无锡籍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在本市拥有住房的原无锡退休人员已落户

接受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外户籍采用两级户籍窗口(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和区县政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申请人可根据道路远近和诉求选择到当地派出所或区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电话:市区:8222133,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程序和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申请人,可选择在当地派出所或区县行政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登记规定》的通知(锡202036号),政策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含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 (八)具有本市所有权住所的原无锡退休人员。

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明。

3.原无锡户籍相关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到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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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0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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