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的名字用在之前或者你的昵称,在公共场合已经不用了。
2.别名就是现在用的其他名字,比如笔名,艺名等。
3.具体相同的法律效力:证明以前的名字和现在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以前的名字,一般指以前用过的人名、地名、科技术语。注:户口本里有一栏曾经是前几个名字里的假字。同增指的是后来加上的人名。简化字推出来的时候没有改,就像人民币上的元还是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