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订立、变更或者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共维修资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