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当法人的好处与坏处
1.企业法人的利益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履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履行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履行。
(3)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兼任另一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职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合资、投资参股的企业中担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严格审查。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签名应向登记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件。
2.企业法人的弊端
(1)公司不偿还欠款,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法人需要对法人的不当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2)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兼任另一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职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合资、投资参股的企业中担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严格审查。
(3)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本人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