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养老金: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退休时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每满一年缴纳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月数计算(60岁退休139个月,55岁退休170个月,50岁退休195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份额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不满二十五年的,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1.2%;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25)X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