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水价和什么水价相结合 基本水价可以和什么水价相结合
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结合。水利工程供水应当逐步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基本水价与用户实际是否用水、用水多少无关。水价计量,两部制水价体系中按实际用水量收取的水价。一般表示为每立方米水的价格。它由可变成本、剩余固定成本、税收和利润组成。成本变动包括燃料动力费、水资源费或原水费、季节性工资以及其他与供水相关的可变运维成本。
剩余固定成本是与供水无关的总固定成本减去基本水价后的余额。可以采用不区分用水量的固定价格,也可以根据用水量采用累进价格。用于补偿供水生产的可变成本和基本水价的固定成本,缴纳税款,获取供水生产经营的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