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2.针对公司和企业人员的贿赂案件(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员工财物。个人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