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解放军,团的政委和团长是一个级别的,政委有会签命令的权力。只有团长签字没有政委会签无效,实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制度是在古田会议上确立的。
2.团的单位有团的党委,团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团长是党委副书记。在人事任免方面,政委处于主导地位,团长负责军事工作。团长通常配备警卫。
3.军队里有三营和四营的团。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营或三个步兵营加一个炮兵营。少数队伍也有五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