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已办理离婚的法定手续,但事后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仍为夫妻关系,即所谓的假离婚,那么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离婚的补充协议是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属于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权,不违反法律,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分歧的,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