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将其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都是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对公积金中心没有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