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1。伤残赔偿金=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每件假肢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护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共同申请的标准确定假体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抚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年人均消费支出×维持期。
(1)赔偿标准: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年,20年就减少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抚养人有数人的,每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受抚养人生活费:
a、未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必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年] ÷有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必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周岁被赡养人生活费=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20年-(被赡养人实际年龄-60周岁)]} ÷对被赡养人承担赡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必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5年] ÷有赡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必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药费赔偿=医药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薪÷天数(365)×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计算。
(二)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被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工护理服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期限。
(1)补偿标准: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
(2)补偿期限:①未满60周岁的,自定伤残日期按20年计算。②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年,由20年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 . 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b、60 -74岁死亡赔偿金=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运输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嘱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失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车造成的损失=车辆停车期间发生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