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市发改委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水资源调查确认登记管理职责、市农委林业管理职责、原市环保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
将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耕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另外,市自然资源局保留市林业局的牌子。
2.自然资源局还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