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擅自在耕地上开垦,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