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办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挂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