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怎么申请赔偿
1.补偿流程。
(1)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或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2)经办机构按照经办规程打印受理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
(3)材料不全且能补齐的,经办机构打印受理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经办机构将退还所有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条件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经办机构会将所有材料复印后退回。
2.投标条件。
(1)职工被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为老工伤);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当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3.申请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确认意见及鉴定结论复印件;
(2)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贴现)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原始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