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治以摩托车、轮椅车、三轮车、滑板车、人力车为主的“五车”行动。
2.即日起,在柳江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车)、微型客车(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厉查处非法驾驶、非法营运等“五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