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9公租房有分配吗 如何申请
1.佛山2019年没有分配公租房。佛山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中低收入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多个类别要求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提出申请;
2.具有本市户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水平,在本市未拥有自有住房或拥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居民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包括离婚、丧偶或配偶宣告失踪等。)可以单独申请。户籍村委会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未享受过本市宅基地政策。
3.常年在本市居住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连续三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且在本市未拥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此类申请包含在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中,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4.积分制入户并办理了《入户卡》的非本地人。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5.新就业职工和园区外来务工人员无房可申请租住工业园区内建设的公租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按照“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区住建部门审批,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6.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安置职工和住房困难家庭。具体申请条件由企业根据“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经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