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遗失车票,可在不晚于停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挂失补办。
2.办理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购票日期及购票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后,必须按照原车票的车次、座位、票价购买新车票。
3.旅客取新票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经列车长确认后出具旅客记录。
4.旅客应当在到站后24小时内,凭本人乘车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