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养生”节目非常受欢迎。除了晚上八点的黄金时段,各种“养生”访谈,“讲座、访谈”在每个时间段都能在各大卫视上看到。原因是保健品的销售。现在因为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看电视的时间多了,他们也很关心自己的健康。但硬性的药品广告已经被大众厌烦,于是各种“养生”节目开始席卷屏幕。这类节目看得越多,越容易生病,因为按照节目中的健康标准,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作者的家庭就是明证。她一直认为自己身体不好,每天量血压,每隔一段时间量血脂浓度......做检查的医生都说她身体很好,老年人偶尔头晕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他自己都不相信医生,说我得按电视上说的看病付钱,然后炒菜只放一点点油,不碰肉,吃姜,葱,蒜等。,那我怎么才能营养跟得上呢?结果头晕加重,改善更差。就这样,她也说自己气血虚弱,需要调和的就要补。所以作为媒体,她要给予正确的引导,不要让每一个观众都“生病”。
新浪娱乐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9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各类电视台健康类节目的审查。严禁以健康类节目形式发布广告。《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健康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策划制作。在专家资源、节目经费、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允许盲目跟风制作健康类节目,鼓励上星综合频道制作的优质健康类节目在地面频道播出。”为了给观众提供真实、科学、权威的信息,养生类节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主持人必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并依法持证上岗。主持过程中,要有效控制节目进程,引导嘉宾围绕主题介绍相关知识。演员和名人不得主持医疗保健节目;2.聘请医学、保健、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嘉宾的,嘉宾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副高级以上职称和资格,并在节目中据实给予提示;3.所有的观众咨询热线都是以本台或本频道为主题设置的,只能在节目结束时进行提示。计划中不允许出现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信息。
通知规定,严禁以健康类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下列变相广告:一是直接或者间接宣传药品、保健品、视频、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宣传上述产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作用,或者通过宣传产品中某些成分的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其治疗作用;三是明示或者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效果等表明疗效的内容;4.利用医生、专家、观众、患者、公众人物或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等。作为产品或服务的证明;五是在节目中间,以“栏目热线”的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不及物动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情形。凡含有上述内容或其他变相广告行为的健康类节目,均应认定为商业广告,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健康类节目,应当提前20个工作日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包括制作主题、节目内容、播出时间、主持人资格、嘉宾资格、热线设立资格等。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