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谈判是指双方或多方以要约或邀请的形式进行的提议、讨论、争辩、分析、论证、讨价还价等“谈话”。,并达成某种相互遵守或履行的“判断”。谈判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很多种,比如平等谈判但不平等谈判;商务谈判和私人谈判;军事和政治谈判;法律事实的协商;商务谈判;非商务谈判;双边从宽量刑和多边从宽量刑;内部谈判和外部谈判;洽谈单个项目和多个洽谈;临时谈判、永久谈判;战术谈判,战略谈判等等。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经历成千上万种谈判,但道理是可以从史书或现实生活中看到或明白的。为了便于解释,我们可以从纷繁复杂的谈判现象中提炼出各种谈判的共性——谈判者、谈判内容、谈判结果。其中,最想看到的是谈判的预期结果,最难啃的是发布或带来的内容的“肉”。在各种不确定、不确定的自由因素中,最考验谈判者掌控谈判局面的能力。只要不是私下谈判,谈判者往往控制不了谈判的内容和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谈判者可有可无,不重要。打个比方,律师在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中,一般很难翻出犯罪嫌疑人的事实,但就其性质和情节而言,却能找到突破口。如果找到了事实的依据和法律的准则,很可能一个看似严重的罪行会被判处较轻的罪行。再比如,律师在民事案件中不能把债权人说成债务人,但可以从借条的书写、法律的及时性、利息的多少、债务人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去寻找。如果真的找到了法律突破口,债务人很可能会为了节省利息,中止或延期履行主债务。鉴于以上情况,你不能说“律师无能。如果他们有能力,就彻底翻案”。谈判者和律师的角色相同或相似。它们只是一种代理行为。他们怎么能把里面的东西翻过来?化大事为小事,化干戈为玉帛,化急为缓,化不平为公道,这才是本事!这就是理想的结果!这个例子的意义在于,没有强有力的谈判内容的支撑,再好的谈判者也会显得苍白无力。当然,同样的谈判内容,不同的谈判者会有非常不同的谈判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设定了谈判内容的谈判者并非一无是处。先说谈判者的三要素:外貌、勇气、存在感。乐器,而不是乐器,一定是可笑的。曾经遇到一个自称是投资公司的总经理。长得好看,穿着得体,漫无边际。我娱乐了TA。交谈中,我向他询问了注册地、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收入状况等。,但不管他怎么问TA,他只关心吃的喝的。最后我笑了笑,“我只是想弄点吃的,然后弄点路费。看来你比我聪明,还是算了路费吧。”...这样的仪器是如何工作的?真正的仪表是内外兼修的气质。如果你到了这个程度,去现场可能已经赢了三分了。勇气是谈判者的本质,勇气是正义的意志力,知识是深不可测的智慧。谈判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有些只是争执,有些只是公平的争执。但无论什么样的战斗,如果没有正义的勇气,在“战斗”之前,小腿都会被吓到,会担心,那你还能“战斗”吗?如果没有智慧做铺垫,该如何应对?怎么抓住对方的尾巴?你怎么能识破这个可能的陷阱?什么是斑点?临场谈判是入口形势的变化,是你作为一个局外人,不会受制于军令,可能做出的决定,是很难遇到但又必须做出的决定。简而言之,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都有参与谈判的可能性。首先要强调谈判内容的强烈性、核心性和决定性,然后才是谈判者的重要性。只有谈判内容占主导地位或压倒性地位,谈判者优秀,才能从本质上保证良好的谈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