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儒家还是法家知乎


荀子的名字叫青,又名。战国末期的赵国人。他的生卒年还很难确定。根据记录,他的活动日期从公元前298年到公元前238年。他曾在齐国求学,在稷下学宫讲学,被尊为老前辈,后担任楚兰陵令。又赴赵议兵,赴秦察政,晚年定居楚国兰陵,从事文字、教育等工作。他有很多弟子,包括韩非、李四等。

现存《荀子》三十二篇,除后六篇为弟子所加。大部分可以认为是荀子写的。荀子生活在战国末期,诸侯国之间的经济政治联系越来越紧密。建立统一的国家,结束战国以来“诸侯割据,百家争鸣”的局面,已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他的思想和理论反映了这一历史发展趋势。

荀子从社会史的角度发展了早期法家的改革思想,认为社会是不断前进的,一代比一代好。他高度赞扬实行法治的秦国:“魏强于;又宽又大。”远超历代“先王”。因此,他提出了“王法之后”的进步史观。

荀子的人性论与孟子的“性善论”相对,主张“性恶论”。他说:人的本性是“眼有色欲,耳有好声音,口有好滋味,心有好利,骨有肤有乐”。认为每个人都有“饥则食,寒则暖,劳则息,利则利而恶则害”的本性。所以有欲望就会有竞争,造成天下大乱,所以他认为人性本“恶”。

荀子的“性恶论”重视后天的学习和积累,强调环境影响的作用。也就是他说的:“人性本恶,善者假(人为)。”所以荀子认为,人只要肯学习,肯受教育,就有可能化恶为善。所以他不承认有什么“天才”。认为所谓的“圣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获得和积累的。“不是天生的,是因为积累。”所以荀子的“性恶论”重视后天学习,强调环境影响。

荀子的“礼治”政治理论是以“性恶论”为基础的。他既然认为人性是“恶”的,就主张“礼义之变”和“严刑峻法”,使整个世界转向善,趋于治理。他认为人类生来平等,后来只是因为“君子”受了教育,才能“积礼义”,成为“善”;但“小人”没有受过教育,“恶”的本性没有改变,所以就成了“恶”的人。

于是,他进一步提出,虽然是贵族后代,但如果不学礼,不符合封建制度的礼标准,就降为庶人,而庶人的后代学礼符合礼标准,就升为士大夫。这种“礼”显然是对天下贵贱旧制度的否定。

他认为“礼”的要求应该是:一个君主应该谦恭有礼,不偏不倚地给予一切;一个男人应该对君主谦恭有礼,忠诚不懈;一个父亲应该慷慨有礼;儿子要“恭敬有礼”,兄弟要“友爱见友”;弟弟要“恭敬而不违和”,丈夫要“有功而不通顺,来之能辨”;作为妻子,“有礼貌的丈夫是顺从的,粗鲁的丈夫是害怕和自觉的。”

此外,荀子还进一步拓展了“理”的内涵,认为“理”是“法的一大分支,一种规训”,这意味着“理”是法的基本秩序,也是法的程序,赋予了法的内容。但荀子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不能划等号,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荀子把“礼”的作用置于刑法之上,认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主要靠礼、德、教,而不是靠刑、赏。柯的“礼治”思想确实是从“礼”到“法”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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