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历时两年半的“庄羽诉郭敬明抄袭《圈内圈外》案”终于落下帷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抄袭;景M .郭文艺出版社赔偿人民币21万元,并被要求7日内在《中国青年报》公开道歉;北京图书大厦停售《梦里花》。
■ Jing M.Guo没有到现场,对案件保持沉默。
昨天早上8: 30,记者打电话给郭敬明,离最终听证会还有半个小时。他表示不知道案件进展,已委托律师处理。记者问他是否会出席庭审,他回答“不知道”。当记者问他对即将到来的最终审判有什么看法时,郭敬明说他不想就此事接受采访。
昨天上午,记者没有看到郭敬明出席庭审。他的代理律师、冯春文艺出版社代理律师、北京图书大厦代理律师以及庄羽本人及其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
昨日向记者讲述了此案:2003年11月16日,当时供职于《东方周刊》的收到一位读者的邮件,被告知郭敬明2003年11月发表的《梦里花》与2003年初发表的《圈内圈外》有许多相似之处。2003年12月下旬,正式递交诉状,指控郭敬明剽窃《梦里花落知多少》。2004年12月3日,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称抄袭成立;但因法院未支持被告要求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且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双方均提出上诉。
■庄羽获赔21万,此案推广庄羽小说。
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景M .郭《梦里花知多少》抄袭:《梦里花知多少》在人物性格特征、人物关系等方面均已侵犯“圈内圈外”,包括12个主要情节、57个一般情节和句子。法院终审判决第一被告郭敬明、第二被告文艺出版社赔偿21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1万元,赔偿金在15日内支付。
昨日,庄羽并未否认此案对他的小说圈内外起到了“宣传”作用。这本书的第一版6000册已经销售一空,2003年12月再版。庄羽对重印的具体数量有所保留,并表示他尚未与出版社结清重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