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奇怪。一场比赛结束后,斯诺克选手往往会帮裁判把球从包里拿出来放在桌上,以示对裁判的礼貌,减少裁判来回走动的时间。这是斯诺克作为一项绅士运动的基本礼节。
不仅是斯诺克,在美式九球和中式八球中,我们也经常看到球员在一场比赛后帮裁判把球挖出来。
丁俊晖3:0结束比赛时,坐在桌前许久的史蒂文斯幽默起来,起身协助裁判取球。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他自嘲。他本来是来看比赛的,但是对手打得太好了,没有机会上桌,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角色。我是来当“裁判”捡球而不是打球的吗?二是对手丁俊晖的欣赏,他打得太好了,连我这个对手都急着想看“他下一场精彩的发挥”。
所以史蒂文斯第一次付球是以嘲笑自己的角色,换成裁判的身份来表达对丁俊晖高超球技的欣赏。他被对方3:0拿下,史蒂文斯不恼反喜。这完全是被对方的球技折服了。
知英雄重英雄,丁俊晖4-0领先的时候,史蒂文斯通过一个精彩的斯诺克,在第五局以一个好球进行了报复。丁俊晖也上前主动把球抠出来,有点善解人意的感觉。也表明了他对史蒂文斯精彩斯诺克的欣赏,并以同样的方式回应了对手之前的动作,给紧张的比赛带来了轻松的气氛。
这两个人没有表现出粗鲁,而是用互相舀球的方式来表达对对方的欣赏。他们在斯诺克中厮杀多年,既是对手也是朋友。所以互相欣赏以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他对对方的欣赏。
在斯诺克中,这是罕见的一幕。游戏双方往往坐得很近,却不看对方一眼,好像彼此都不服气。
史蒂文斯知道,正处于比赛巅峰的丁俊晖毫无胜算。以前丁俊晖输的多,赢的少。当他站起来把球捞出来的时候,对手已经大比分领先了,大势已去,他选择当一次“球童”。
所以,在这场比赛中,不是史蒂文斯冲上去协助裁判取球以尽快结束比赛,赶回家过圣诞,也不是丁俊晖看到史蒂文斯急着回家,主动去取球。
抢球是出于对对手的尊重和欣赏,两个相熟球员之间的幽默和互动是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