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会的主旨是正确的,因为他热衷于慈善事业。
下面,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回复。
一.主管慈善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慈善工作。县一级是民政局。每年的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
二、慈善组织的性质和组织形式
(1)自然。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见,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
(2)组织形式。慈善机构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形式。
三。慈善组织应满足的条件:
(a)为进行慈善活动的目的;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公司章程;
(五)必要的财产;
(六)有合格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慈善组织的建立
成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动词 (verb的缩写)慈善组织章程
慈善组织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2)组织形式;
(三)活动目的和范围;
(四)财产的来源和构成;
(5)决策和执行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6)内部监督机制;
(七)物业管理和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况及终止后的清算方式;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不及物动词慈善活动的发展
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中的职责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慈善活动。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设立慈善基金会要依法登记,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