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过手术的患者和家属,术前都非常抗拒签字。很多人觉得签了手术协议就相当于把自己卖了,简单的手术协议就被当成了卖身契!
其实大家也没必要这么想,因为手术预约其实应该叫术前知情同意书,最重要的作用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告知!通知!通知!
以运动医学医生做的关节镜手术为例。在手术前,我们必须告诉病人为什么要做手术。手术有什么风险?根据病情在手术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需要改变操作方法吗?医生有什么替代手术?
因为手术本身是一种可以由医患双方配合完成的治疗,如果我们能在手术前后更好地与患者沟通,让患者了解手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以及医生会如何相应处理。这样即使术后出现一些问题,大家也能理解并正确面对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关节镜手术后感染的几率非常低,因为关节镜手术是无菌操作,但是也会有非常低的关节感染的几率。手术前我们不告诉患者这个风险,手术后发生的话肯定会有纠纷吧?
比如关节镜手术后很可能出现下肢静脉血栓。如果手术前不告诉患者,患者会对手术产生怀疑,认为医生没有做好手术,或者哪个措施出了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在手术前告诉患者,可能会发生,手术后告诉患者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医生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或者手术后应该做些什么来尽量避免这种并发症。这样大家就会心中有数,也会更好的配合医生进行手术和术后康复。
而大家最大的疑惑和不解是,一旦手术后出了问题,因为手术同意书已经签了,那么就与医院负全责无关了!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就太天真了。
如果签了合同就相当于把身体卖给了医院,那我们医生为什么还要谨小慎微,每天盯着病人的术后情况?总是关心病人的血液有没有问题?切口有感染吗?心肺功能有没有异常?血糖血压不正常吗?每天都如履薄冰的面对一些手术的病人,尤其是一些大手术的病人。为什么?如果你签了手术的知情同意书,医生就完全没有责任了。你为什么这么累?
给大家讲点法律知识:手术同意书并不具有免除患者因医务人员医疗过错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事实上,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是一种授权行为,即患者允许医生对其身体进行手术以治疗疾病,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破坏性手术行为合法化。所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术前患者真正需要担心的是什么?比如在运动医学领域,患者在手术前真正需要了解的是:
●术前做什么样的康复?
●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手术变化?
●手术的改变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吗?
●术后应该做什么样的康复?
●手术后多久能恢复生活和工作?
●术后多久需要来医院复查?不需要复习?复查时需要做哪些检查?复核时检查医保是否报销。
●有没有医生的微博或者自媒体可以关注,术后更好的联系和回顾?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有其他疑惑,可以在下面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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