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食盐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国家对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国有资源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国家需要,对使用一定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按照下款规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成比例分别入库,年终不结算。”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