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工伤赔偿

平妻2022-07-07  11

工伤索赔计算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伙食补助:职工因工负伤住院的,所在单位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予住院伙食补助;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费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工伤被评定为伤残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在工伤赔偿标准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①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工资,四级伤残18个月工资;②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③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伤残津贴的基础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被鉴定为因工伤残的职工,享受以下待遇:①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②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雇主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被鉴定为工伤的职工享受以下待遇: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七级伤残为本人12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本人10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本人8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本人6个月工资;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对因工死亡的职工,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受抚养亲属批准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残疾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带薪停工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因工外出,在抢险救灾期间发生事故或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三个月内发放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垫付50%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工在承包经营或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和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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