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富国。比如处于世界高科技前沿、供不应求的美光“光刻机”,就来自荷兰。不知道主说的“坏习惯”是什么意思?大概是指荷兰的“红灯区”。是坏习惯吗?从相对论的角度来看,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位置去观察一个事物或一个物体时,结论是不会一致的,甚至会出现世界的差异。
我国不存在也不允许卖淫。但是今天的现实和昨天的故事不一样。众所周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里,旧中国的青楼妓女,唱裙舞袖,是一种客观合法的存在,是杀不死的,民间广为流传着许多传奇的风韵故事。比较有名的是“卖油郎专属花卉基地”;苏三对《魁榆堂春》的解读:按法令作词的浪漫词人柳永,死后甚至无钱下葬,和刘翔是好朋友的几个妓女出钱为他办了丧事。浪漫的典故很多,不需要赘述。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如果站在不同的时间空点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观察一个物体,会有不同的判断和结论。
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府革故鼎新,移风易俗,维护和保障了妇女的人权和尊严。李雷已经禁止在花街柳巷卖淫。这么好的政策,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失足妇女得到了解放和重生。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政方针,造就了新中国的和谐社会,男女平等,风清气正,月圆人圆。回到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荷兰陋习盛行?不得而知。但是,存在就是合理,原因、因果外人很难详细知道。似乎只能用荷兰人民来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