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廉政?它意味着廉洁政治和廉洁行政。这是社会和人民的要求。其实我觉得这还不够。一个人占据主要位置,他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他在做工作的同时,也要想到让自己单位或者地区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他不仅要工作,还要有想法,要有实践,这样他的方针政策才是确实有利于人民的。这才是真正的领导力。否则,他就拿工资去做和平的事情。即使你不腐败,你也不能。这是我的观点,不代表所有人。希望每一个站在领导岗位上的人,不仅仅是领导,更是令人钦佩的领导。
诚信,简单来说就是发通知,发文件,做报告,写总结,最后分阶段取胜。
很简单,就是从政清廉。
要明确是你要指导的文章,那就给你一篇。
论廉政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意义
当然,社会腐败与一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但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则与制度高度相关。“好的制度可以防止坏人任意胡作非为,坏的制度可以防止好人充分行善,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选集》第293页)。
其实现在的腐败主要是制度腐败。腐败主要根源于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因此,只有科学探索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取得切实有效的成效。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腐败泛滥的体制性原因。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政府的职能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正在向宏观调控转变。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废除,为减少和消除“官腐”“寻租”等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还有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性,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或不当干预不仅制约了经济改革的深化,而且影响了民主政治的建设,甚至成为腐败猖獗的制度性原因。西方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深刻地分析了政府干预职能与腐败的内在联系。
在现代社会,较为常见和先进的寻租方式是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
寻租活动在拥有政治权力的人和拥有财富的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一方以政治权力换取金钱,另一方以金钱换取政治权力,谋求更大的私利。这是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异化。在寻租活动过程中,政府官员不仅扮演着被动的、被利用的角色,而且往往主动“政治造租”、“收租”。
政治创租是指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预增加民营企业利润,人为制造租金,诱导民营企业向其纳贡,作为获得这种租金的条件;寻租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一个会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民营企业放弃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
寻租活动与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密切相关。
没有政府的过度干预,以及这种干预所提供的特殊垄断地位,租金就无从谈起。适当的政府干预可以为市场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防止部分群体形成垄断,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当政府干预扭曲了市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只对某些利益集团提供优惠待遇时,这种干预就是过度干预。
逻辑上,政府过度干预造成市场扭曲,从而产生经济租金。租金的存在必然导致寻租活动和腐败。政府过度干预越大,市场扭曲越明显,经济租金越高,寻租活动恶性循环。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严重滞后,政府体制的现代化改革尚未完成,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还存在许多误区。
这些过度干预为寻租活动提供了合法性,很多寻租者很容易从政府政策法规中找到合法寻租的依据。这是当今中国社会腐败的现实经济基础,也是腐败日益严重的制度原因。
二、当前制度腐败的主要表现和危害
(1)“为钱跑”——由于职能转变滞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仍然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目前,各级政府的经济职能部门仍然掌握着许多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投融资等诸多经济制度仍以行政审批为主,市场化程度不足。市场在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根据对中国劳动力、资本、生产、价格等市场化程度的分析。经有关学者测算,并考虑到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中国经济整体市场化程度不会超过35%。
这样,能够分配生产要素、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就成了一些利益相关者重点贿赂的对象。
(2)“官商结合”——一些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利用政权和自制优惠政策干预市场,破坏市场竞争原则,恶化企业经营环境。一是一些党政机关,以转换机制为名,搞“翻牌公司”,靠行政权力,硬摊派,硬提拔。
二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开办公司,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进行经营活动,强买强卖,甚至聚集力量垄断市场。第三,一些“下海”的党政干部依靠原有关系“贪官污吏”。第四,一些政府官员打着做强企业的旗号,到处担任企业的实际或荣誉职务,使行政权力直接进入经济领域。
五是一些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极力挂靠党政机关,利用党政部门的权力和名义充当保护伞。六是垄断行业的部分人员,如邮电、铁路、电力、公用事业等。,利用自己的行业特权,以卡取利,搞行业不正之风。
(3)“经济特权”——这是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不受法律限制的经济特权。
阻碍了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和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以获取既得利益。一是行业经营的限制,只允许少数企业垄断某些行业,不允许其他企业自由进入和参与竞争,获取垄断利润,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二是控制进口配额和进口批件,实行外贸垄断,让官商得利。第三,政府对某些地区和群体的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优惠政策不是一纸空文空,而是有很高的含金量,相当于为某个地方或行业提供了垄断。
(四)“政企不分”——我国的经济体制仍然带有浓厚的过渡色彩,国有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政府官员利用他们对企业的控制权大捞一笔,谋取私利。目前,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的消极腐败大多与企业直接或间接相关。
主要形式有:一是利用各种名义向企业收费、摊派、罚款,加重企业负担。第二,利用计划、项目、贷款、紧张的原材料、进出口许可证、土地划拨和租赁等主人的权力。,吃拿卡要,侵占企业的钱和物,甚至索贿受贿。有的会把私人消费报销给企业。三是工商、税务、公安、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人。利用执法权干涉企业,迫使其就范。
(5)“国有资产流失”——经营自主权下放后,政府未能及时转变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个人权力无限膨胀。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利用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攫取公共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6)“诸侯经济”——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缺乏健全的法制和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所谓的“政绩”,大搞保护主义,成为腐败的保护伞。
(7)“机构臃肿”——导致部门众多,政府部门繁多,职能交叉,相互扯皮,行政效率低下;机构重叠,层次过多,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严重;奢侈,与奢侈消费的比较等。
制度腐败的后果:
(1)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它使权力不再服从公共利益,而是为金钱服务,成为当权者谋取私利的有效工具,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的性质,逐渐私有化、商业化、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晋升和财富之间有着内在的因果联系。
于是当权者为了攫取更多的物质利益,拼命地积累权力,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官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也就是在进行类似于资本积累的“权力积累”。而外地人却把当官当成了致富的捷径。他们盯住政治这块肥肉,挖空心思空投机敛财,为了谋职不择手段。“官本位”自然成为整个社会的政治文化主流。
(2)浪费社会资源。在寻租中,为了获取个人利益,人们往往不会通过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来增加利润。而是用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争取政府的各种优惠,比如获得政府的垄断许可、廉价的材料、低息贷款、减免税收、自由投资等。从经济角度看,这些活动消耗了大量稀缺的社会资源,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
(C)给社会带来无形的效率损失。政府官员越是拖延工作,企业和个人的潜在损失就越大。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企业和个人需要向政府官员支付更多的租金,以敦促他们尽快处理。这样,政府官员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不致力于提高工作效率,而是绞尽脑汁拖延工作,给企业和个人施加压力,迫使他们主动进贡。
另一方面,由于所有有权参与审批的政府机构和官员都可以从中获益,所以只要触碰到一点皮毛,无关的机构和官员就会想方设法挤进来,到处设置关卡,迫使企业或个人支付更多的疏通费用。更有甚者,腐败活动使得竞争市场难以建立,从而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潜在效率损失。
(4)造成社会分配不公。腐败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对现有的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是社会财富的转移支付。租金的存在,使一些掌握权力或与权力有某种机会的人,能够以特殊的权力获得租金,在短时间内暴富。
(5)造成政府法律基础丧失的。腐败是政府的掘墓人。
人类政治生活的历史表明,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或政府,只要允许腐败横行,就必然导致政府合法性的丧失,最终导致政府的垮台。在中国,未来最有可能中断改革和现代化进程的风险因素是腐败。
第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遏制制度腐败的重要途径。
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
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市场体系提供前提条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价格杠杆和平等竞争有序进行;使企业摆脱政府的羁绊,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依靠消除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等等,可以大大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的制度环境。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新界定政府职能。现阶段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发达、不完善。由于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和不当干预,经济制度存在许多漏洞,导致经济租金的大量存在和市场的扭曲。因此,首要问题是尽快完善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堵塞经济体制的漏洞,铲除腐败的温床。
与此相适应,有必要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加快其现代化转型。市场能做什么,政府就尽量不要干预。政府只是在宏观领域间接调控经济,把不该由政府行使的微观职能逐步转移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只有这样,既能促进经济繁荣,又能将寻租的可能性限制在最低限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堵住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渠道,有效遏制腐败。
(2)政企分开,政府权力退出市场运作。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政企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企业从行政附属物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切断政府与企业的利益纽带。同时,要让政府权力退出具体的市场经营活动,禁止党政军机关经商创收,坚决制止高倩子女、配偶经商活动。
为此,要减少政府具体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加快计划、投资、金融、信贷、证券、金融、工商、税收、土地租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股票发行上市、住房分配、企业登记等领域的改革步伐。,把生产要素市场化。特别是要加快计划体制改革,使政府从分配指标转向研究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坚持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投资责任约束机制;加快银行商业化改革,实行利率市场化,分离和限制贷款项目,防止利用贷款谋取私利。
(3)加强政府对市场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应该明确,转变政府职能不是削弱政府的能力,也不是取消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相反,政府对市场运行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不仅不应削弱,还应大力加强。如前所述,政府过度干预容易导致腐败,但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也会导致腐败。
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遏制管理混乱导致的腐败。第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的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加强对企业财产和资本运营的监控,逐步实行监事会主席直接委派制和企业会计委派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
二是加强市场的法律监管。不公平、不合理的竞争是经济领域腐败蔓延的重要原因。政府应采取反垄断措施,用法律手段制止任何企业和个人借助超经济因素垄断市场,保证所有市场主体机会平等,平等参与竞争。第三,加强对房地产、土地租赁、外汇交易、股票交易、期货交易等新经济领域的监管,遏制其中的腐败高发态势。
(4)精简行政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行政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构建政府工作体系,对职能重叠、业务相近的机构进行合并和归并,切实减少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职人员勤政廉政意识。在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重点是调整和取消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管部门;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调整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权责关系,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安插冗员,将为解决机构臃肿、层级重叠、人浮于事、人浮于事、权力滥用、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等官僚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腐败提供决定性的制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