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哈尔滨市呼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有个布局合理的问题,其他好办。正常许可费。
一、适用范围
1.新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的企业或个人。
二、处理权限
申请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认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发)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开的不需要提交)。
动词 (verb的缩写)认证程序
1.应用
企业或个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一)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证)申请表》等申请材料;(2)可通过登录系统在“网上办公”一栏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接受
在受理过程中,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加盖专用印章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由各级烟草专卖局负责向申请人送达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3.现场核查
受理后,各级烟草专卖局将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对申请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按照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计
各级烟草专卖局审查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报审批人批准。
5.同意
各级烟草专卖局审查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如果办理,系统会发布许可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并以此作为凭证到相应地方办理许可;不予办理的,由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负责向申请人送达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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